特别约定
1)报价仅适用持中国护照。持港澳台护照客人按我社澳门公司报价执行,具体报价请询工作人员。持外籍护照另行报价。
2)收客人数不足15人,本公司会在出发前3-5天通知客人(含出发当天),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
温馨提示
2.游:A.我司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具体的行程游览顺序将根据航班安排的首末站城市最终确定,并且以在出团说明会或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为准。(或上述信息将于出发前1天由组团社领队电话或短信通知。)
B.参加出境团队,需保证全程随团活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全程不得离团(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除外)。
根据《旅游法》第16条规定,包价出境旅游游客必须随团活动和出入国境,游客因自身原因擅自脱团,擅自脱团属违法行为,旅行社因此需要向旅游部门和驻外国领事馆报案处理,给旅行社产生不必要的人力服务成本等费用。游客擅自脱团造成合同履行终止,之后又要求变更恢复后续合同行程的,旅行社将按照《旅游法》第73条规定,向游客收取因此增加的费用500元/天。
3.食:按行程所列餐次,早餐由酒店提供含在房费内,其他正餐平均餐标¥30元/人/正餐,团队因个人原因未用餐、未进景点,一律不予退还或减免费用。
4. 住:入住当地行程内标准级别酒店;(境外当地酒店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列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敬请注意!)
5、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团友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6、行李:手提行李每人限携带一件,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15公斤。
安全提示
请各位贵宾一定要注意保持自己护照的清洁和完整,如因本人护照污损残缺等原因导致被各国边检、移民局口岸拒绝出入境,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产生的损失由游客本人自行承担,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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