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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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深圳-(飞机)-布鲁塞尔-(大巴约280公里)-阿姆斯特丹-(大巴约80公里)-荷兰小镇
荷兰小镇-(大巴约150公里)-科隆-(大巴约220公里)-法兰克福
法兰克福-(大巴约470公里)-卢塞恩-(大巴约50公里)-瑞士小镇
瑞士小镇-(大巴约70公里)-因特拉肯-(大巴约193公里)-法国小镇
法国小镇-(大巴约210公里)-巴黎
巴黎
巴黎-(大巴约320公里)-布鲁塞尔
布鲁塞尔-(飞机)-深圳
深圳
一、特殊情况费用说明
1. 儿童不占床:回团当日不足5岁的儿童可以安排不占床,成人团费减去单间差为不占床儿童的费用。此收费提供机位、车位、餐位、行程费用包含景点的门票,不提供住宿床位。一间双标房最多只能接纳一位不占床的小童。儿童若占床位,则按照成人标准收费。**若一个大人带一个5岁以下儿童参团,则须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2. 自备签证或免签证参团,每人可减签证费:申根签600元人民币
3. 低于8000元人民币团费的特价团大小同价,都占床。
二、出发前取消说明
1. 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100元/人
2. 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一经报名收取定金3000元/人,定金不予退回
3. 送签前三个工作日自行取消,我社将收取机位订金损失2000元/人;
4. 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共9成团费;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不能退回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5. 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机票订金损失、酒店费等损失费共9成团费;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6. 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费共9成团费;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全额机票损失费用,以及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7. 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团友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我社将退还团费(机票订金我社承担),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按上述第4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8. 如果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按上述第4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9. 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10. 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11. 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团友出发前22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12. 如报名国泰线路,外籍护照或港澳台特区护照游客须加收1000元人民币/人机票费用。
重要条款一
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
1)出发前29日至15日,团费总额的5%;
2)出发前14日至7日,团费总额的20%;
3)出发前6日至4日,团费总额的50%;
4)出发前3日至1日,团费总额的60%;
5)出团当天取消,团费总额的70%;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29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000元/人;
3. 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影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4.若内陆段机票、火车、轮船等其他交通工具需要提前开票的,开票后,按实际损失额外收取;
5.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剩余服务的产品,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6. 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7.因为团队票的特殊性,双方在确认出票之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我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有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
1) 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
2) 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旅游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 国内,出国(境)文明旅游注意事项 ——
一、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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