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无
无
无
D1 第一天:深圳(北)-九江站-酒店 用餐:不含餐 住宿:九江酒店
晚餐: 含
九江酒店
高铁
D2 第二天:九江-庐山风景区 用餐:早/晚餐 住宿:庐山山上酒店
早餐: 含
午餐: 含
晚餐: 含
庐山山上酒店
巴士
D3
第三天:庐山-景德镇-婺源 用餐:早晚餐 住宿:婺源酒店
早餐: 含
午餐: 含
晚餐: 含
婺源酒店
巴士
D4
第四天:婺源篁岭-葛仙村 用餐:早餐 住宿:葛仙村景区内
早餐: 含
午餐: 含
晚餐: 含
葛仙村景区里酒店
巴士
D5 第五天:葛仙山-南昌滕王阁-南昌(东/西)-深圳(北) 用餐:早餐 住宿:温暖的家
早餐: 含
午餐: 含
晚餐: 含
温馨的家
巴士/高铁注意事项
1、此行程为当地散客拼团,不派全陪领队。如人数较少可能会与我社其它线路互拼,但不影响原本线路的接待标准。
旅行社对旅游产品自主定价行为,会因报名出发区域不同、报名时间不同、各家旅行社促销力度不同、余位甩卖等不同的因素可能报名价格会有不同差异,敬请客人在参团游览时不比较、不计较,客观看待此问题以免影响旅游心情,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发地产品,我社不接受因报名价格不同产生的投诉,敬请客人报名时知晓!!
2、如收客人数不足10人时,本公司会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团或改报其它线路出团或解除合同。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做任何赔偿。
3、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乘火车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
4、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5、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游客签名的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如有问题在当地及时提出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需在当地备案,否则团队结束回来提出任何问题我社概不承担。
6、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他人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75岁以上游客的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它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不接受65岁以上老人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戚朋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70岁以上客人报名需要提供“健康申明书”及签订免责书。
7、请贵宾确认自身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此次旅行
本人代表一行 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行程及其它接待注意事项,表示完全接受,愿意选择并遵守此行程!并以此作为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的行程附件。
客人签名 :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自费/购物项目补充协议告知书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须自费项目内容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自费项目
费用
备注
庐山环保车90+葛仙山往返缆车130+婺源篁岭缆车165
备注:为方便操作,请将以上费用在抵达当天现付导游,否则无法进入核心景区,敬请知晓!
385元/人
必消景交
敬请自理
婺女洲门票+山水实景演出《遇见▪婺源》+灯光秀《遇见▪光影》)+摇橹船单程+全程综合服务费=399元/人
套餐备注:小孩:1.1米以下收120/人,(无任何优惠政策,敬请知晓)
备注:报名视为认可此消费项目、报名提前交付或当地交付导游均可!
399元/人
必消套餐
敬请自理
购物店
时间
备注
无指定购物店,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范畴。请客人谨慎选择购物!!
1、游客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购物项目补充协议告知旅游者、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付费参加以上项目内容,以上自费项目金额在抵当地后自愿交付导游,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2、游客自愿签署《自费项目补充协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旅行社免责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人自愿要求参加。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线路:
本人已如实告知贵社自己目前的身体情况,并完全了解和理解贵社接待人员所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参团告知,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亲人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 适合参加此次 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此次旅行并按期返回。
2、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或者隐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在旅途中突发老年易发疾病或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不适(如:心、脑疾病、糖尿病、中风、流产等),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放弃禁止高龄人群或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及醉酒和其他身体不适宜参加游览项目的权利,(如:玻璃桥、高空索道、漂流、潜水、蹦极等),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且由领队、全陪、全团游客及本人签字!
5、本人已就此告知了亲友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6、为了您的出行安全,65 岁以上(含 65 岁) 长者报名时必须有年轻家属陪同,如单独出行则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体验报告: 血压、心电图、呼吸道、心率等检查报 告),并签署家属委托书、免责书,否则组团社有权拒绝报名,为了您的安全,孕妇请勿参团,敬请须知!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亲友的真实意愿,对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本次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亲友,本人及本人亲友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已本协议为准。
特此承诺!
甲方旅游者签字: 乙方旅行社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此行程为当地散客拼团,不派全陪领队。如人数较少可能会与我社其它线路互拼,但不影响原本线路的接待标准。
旅行社对旅游产品自主定价行为,会因报名出发区域不同、报名时间不同、各家旅行社促销力度不同、余位甩卖等不同的因素可能报名价格会有不同差异,敬请客人在参团游览时不比较、不计较,客观看待此问题以免影响旅游心情,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发地产品,我社不接受因报名价格不同产生的投诉,敬请客人报名时知晓!!
2、如收客人数不足10人时,本公司会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团或改报其它线路出团或解除合同。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做任何赔偿。
3、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乘火车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
4、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5、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游客签名的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如有问题在当地及时提出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需在当地备案,否则团队结束回来提出任何问题我社概不承担。
6、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他人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75岁以上游客的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它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不接受65岁以上老人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戚朋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70岁以上客人报名需要提供“健康申明书”及签订免责书。
7、请贵宾确认自身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此次旅行
本人代表一行 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行程及其它接待注意事项,表示完全接受,愿意选择并遵守此行程!并以此作为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的行程附件。
客人签名 :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自费/购物项目补充协议告知书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须自费项目内容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自费项目
费用
备注
庐山环保车90+葛仙山往返缆车130+婺源篁岭缆车165
备注:为方便操作,请将以上费用在抵达当天现付导游,否则无法进入核心景区,敬请知晓!
385元/人
必消景交
敬请自理
婺女洲门票+山水实景演出《遇见▪婺源》+灯光秀《遇见▪光影》)+摇橹船单程+全程综合服务费=399元/人
套餐备注:小孩:1.1米以下收120/人,(无任何优惠政策,敬请知晓)
备注:报名视为认可此消费项目、报名提前交付或当地交付导游均可!
399元/人
必消套餐
敬请自理
购物店
时间
备注
无指定购物店,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范畴。请客人谨慎选择购物!!
1、游客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购物项目补充协议告知旅游者、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付费参加以上项目内容,以上自费项目金额在抵当地后自愿交付导游,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2、游客自愿签署《自费项目补充协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旅行社免责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人自愿要求参加。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线路:
本人已如实告知贵社自己目前的身体情况,并完全了解和理解贵社接待人员所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参团告知,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亲人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 适合参加此次 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此次旅行并按期返回。
2、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或者隐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在旅途中突发老年易发疾病或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不适(如:心、脑疾病、糖尿病、中风、流产等),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放弃禁止高龄人群或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及醉酒和其他身体不适宜参加游览项目的权利,(如:玻璃桥、高空索道、漂流、潜水、蹦极等),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且由领队、全陪、全团游客及本人签字!
5、本人已就此告知了亲友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6、为了您的出行安全,65 岁以上(含 65 岁) 长者报名时必须有年轻家属陪同,如单独出行则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体验报告: 血压、心电图、呼吸道、心率等检查报 告),并签署家属委托书、免责书,否则组团社有权拒绝报名,为了您的安全,孕妇请勿参团,敬请须知!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亲友的真实意愿,对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本次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亲友,本人及本人亲友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已本协议为准。
特此承诺!
甲方旅游者签字: 乙方旅行社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此行程为当地散客拼团,不派全陪领队。如人数较少可能会与我社其它线路互拼,但不影响原本线路的接待标准。
旅行社对旅游产品自主定价行为,会因报名出发区域不同、报名时间不同、各家旅行社促销力度不同、余位甩卖等不同的因素可能报名价格会有不同差异,敬请客人在参团游览时不比较、不计较,客观看待此问题以免影响旅游心情,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发地产品,我社不接受因报名价格不同产生的投诉,敬请客人报名时知晓!!
2、如收客人数不足10人时,本公司会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团或改报其它线路出团或解除合同。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做任何赔偿。
3、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乘火车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
4、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5、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游客签名的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如有问题在当地及时提出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需在当地备案,否则团队结束回来提出任何问题我社概不承担。
6、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他人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75岁以上游客的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它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不接受65岁以上老人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戚朋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70岁以上客人报名需要提供“健康申明书”及签订免责书。
7、请贵宾确认自身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此次旅行
本人代表一行 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行程及其它接待注意事项,表示完全接受,愿意选择并遵守此行程!并以此作为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的行程附件。
客人签名 :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自费/购物项目补充协议告知书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须自费项目内容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自费项目
费用
备注
庐山环保车90+葛仙山往返缆车130+婺源篁岭缆车165
备注:为方便操作,请将以上费用在抵达当天现付导游,否则无法进入核心景区,敬请知晓!
385元/人
必消景交
敬请自理
婺女洲门票+山水实景演出《遇见▪婺源》+灯光秀《遇见▪光影》)+摇橹船单程+全程综合服务费=399元/人
套餐备注:小孩:1.1米以下收120/人,(无任何优惠政策,敬请知晓)
备注:报名视为认可此消费项目、报名提前交付或当地交付导游均可!
399元/人
必消套餐
敬请自理
购物店
时间
备注
无指定购物店,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范畴。请客人谨慎选择购物!!
1、游客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购物项目补充协议告知旅游者、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付费参加以上项目内容,以上自费项目金额在抵当地后自愿交付导游,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2、游客自愿签署《自费项目补充协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旅行社免责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人自愿要求参加。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线路:
本人已如实告知贵社自己目前的身体情况,并完全了解和理解贵社接待人员所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参团告知,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亲人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 适合参加此次 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此次旅行并按期返回。
2、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或者隐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在旅途中突发老年易发疾病或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不适(如:心、脑疾病、糖尿病、中风、流产等),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放弃禁止高龄人群或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及醉酒和其他身体不适宜参加游览项目的权利,(如:玻璃桥、高空索道、漂流、潜水、蹦极等),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且由领队、全陪、全团游客及本人签字!
5、本人已就此告知了亲友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6、为了您的出行安全,65 岁以上(含 65 岁) 长者报名时必须有年轻家属陪同,如单独出行则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体验报告: 血压、心电图、呼吸道、心率等检查报 告),并签署家属委托书、免责书,否则组团社有权拒绝报名,为了您的安全,孕妇请勿参团,敬请须知!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亲友的真实意愿,对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本次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亲友,本人及本人亲友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已本协议为准。
特此承诺!
甲方旅游者签字: 乙方旅行社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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